木垒县城乡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EPC)

木垒县城乡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EPC)

本招标项目木垒县城乡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续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木发改字[2018]115号批准,招标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民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现对木垒县城乡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木垒县城乡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EPC)

2、建设地址:木垒县县城北侧

3、项目规模:在木垒县城乡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北侧新建一座41万m3尾水蓄水池,包括污水处理厂至尾水蓄水池段DN500尾水管线250m,蓄水池DN600出水管180m。

4、计划投资:总投资1600万元。

5、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EPC)。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EPC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具有相应工程业绩。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6日10:00时-2018年6月10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领取招标文件,文件费1000元/份。

2、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总承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提供牵头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已在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完成了信息报送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及职称证(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近期疆内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所在地木垒县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原件)。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民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王阳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 许园园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系统建设 污水处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