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高谷镇陈家居委公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彭水县高谷镇陈家居委公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高谷镇陈家居委公路硬化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8〕5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以彭水交函〔2018〕9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拟争取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彭水县高谷镇陈家居委公路硬化工程。
2.2建设地点:彭水县高谷镇陈家居委8组。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全长约4.8千米,起于高谷镇陈家居委八组甘家油坊,经冉家槽至靛水街道天井村白鱼池。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按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为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路肩为C15片石混凝土。每250米至300米设置一处会车道,设计行车速度20千米/小时。其他技术指标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4项目总投资为:288万元。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为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狮子居委2组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9*****88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荣奕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333号康德国际SOCO写字楼12-8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89*****948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高谷镇陈家居委公路硬化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8〕5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以彭水交函〔2018〕9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拟争取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彭水县高谷镇陈家居委公路硬化工程。
2.2建设地点:彭水县高谷镇陈家居委8组。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全长约4.8千米,起于高谷镇陈家居委八组甘家油坊,经冉家槽至靛水街道天井村白鱼池。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按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为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路肩为C15片石混凝土。每250米至300米设置一处会车道,设计行车速度20千米/小时。其他技术指标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4项目总投资为:288万元。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为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狮子居委2组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9*****88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荣奕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333号康德国际SOCO写字楼12-8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89*****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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