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十三五”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七星关区“十三五”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规划概况:
七星关区“十三五”农牧业发展规划面积3150.03km2(不含委托金海湖新区管理的梨树、岔河、小坝3个镇)。
到2020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⑴农业生产总值。农业生产总值达130.31亿元(现价),年均增长12%,其中山地生态畜牧业生产总值达39.0亿元(占农业生产总值的29.93%。2014年为19.12亿,年均增长12.61%)。
⑵农产品产出。粮食总产量稳定达到46.5万吨,年均增长2.90%,实现粮食基本自给;油菜籽总产量达0.65万吨,年均增长0.79%;肉类总产量8.86万吨,年均增长4.39%;禽蛋总产量5780吨,年均增长15.00%;水产品产量850吨,年均增长9.17%;蔬菜产量93.5万吨(其中:喜凉蔬菜90万吨、鲜辣椒1.2万吨,大白蒜0.9万吨,时令蔬菜1.2万吨),年均增长11.90%;水果产量4.39万吨,年均增长9.99%;桑蚕鲜茧产量达8000吨,年均增长159.83%;茶叶产量398.6吨,年均增长6.00%。
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13000元。
⑷农产品加工。增加省级龙头加工企业5家,市级龙头加工企业10家,改造提升现有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实现增加值2亿元以上。
⑸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成8个布局集中连片、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多功能有机融合、循环清洁生产、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农业园区,规划总面积7万亩,入园经营主体达到95个以上,实现产值10亿元。其中:省级园区4个,规划面积达到6万亩;市级园区2个,规划面积达到1万亩;区级园区2个,规划面积达到1万亩。
本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减缓措施:
⑴种植业无大气污染,合理施肥,培肥地力、改善土壤环境,改进施肥技术,以地养地。增施有机肥,提倡使用经腐熟达到无公害要求的有机肥,控制使用未经腐熟的人畜粪肥、饼肥。农家肥必须高温发酵,以杀死各种寄生卵和病原菌、杂草种子,去除有害有机酸和有害气体,使之达到无公害化卫生要求,对地表土壤的影响较小。
⑵畜牧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来自于畜禽舍垫料、粪便等产生的臭味,属无组织排放源。附近范围恶臭排放浓度应执行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集约化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无量纲<70)。畜禽养殖业粪污经沼气池进行资源化利用,其卫生学指标应达到《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无害化要求。废水进化粪池,经截留沉淀消毒后上清液沉淀处理后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的要求,用于种植基地有机肥使用,产生污染物经处理达到《畜禽场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后排放。
⑶渔业饲养过程中产生的鱼腥恶臭气味属于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养殖废水污染物主要为氮磷营养物质、细菌、溶解性有机物等,具有排水时间比较集中,单次排放量较大的特点。渔业应确保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负荷不致于超过水体环境的自净能力。在此基础上决定养殖品种、养殖密度和养殖模式。若水产养殖废水需要排放,参考SC/T9101-2007《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或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453-2006《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
⑷农产品加工业锅炉尾气经烟囱高空排放,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农产品加工产业项目产生的废水若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则经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后排入当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若不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则自行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外排或达到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农灌。
⑸休闲观光农业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预处理,餐厅污水需经隔油池预处理。有条件的地方,修建净化塘,生活污水排入塘中经生物净化后,在不影响环境的前提下,可作为绿化肥料。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通过项目区道路的绿化措施,种植净化废气能力较强的植物树种,对汽车废气有净化作用。
公众可在本公示公布10日内根据以下联系方式了解该规划环评报告的具体内容并对“七星关区“十三五”农牧业发展规划报告书”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毕节市七星关区农牧局
联系人: 余龙发 电话:
187*****629 毕节市七星关区农牧局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