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污泵及机械格栅清污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潜污泵及机械格栅清污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局的委托,对其潜污泵及机械格栅清污机等设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孙睿于华
联系电话:****-******** ******** ********(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sunrui@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
二、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编号:SDSITC-*******
采购项目名称:潜污泵及机械格栅清污机等设备
采购项目内容:第一包:潜污泵及其配套设备;第二包:机械格栅清污机。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登陆青岛政府采购网(www.sunp.gov.cn)查阅本项目公告的附件(公告附件仅供参考,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正式书面采购文件为准)。
三、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包:潜污泵及其配套设备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水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为准,下同),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在有效期内),具有省级以上部门(含省级)颁发的产品制造许可证;
3. 水泵生产厂家须具有不少于5年的潜污泵设备生产经验,且其潜污泵产品具有在国内污水行业(污水厂建设规模大于或等于3万米3/日)中至少有五个已成功运行的应用实例;
4. 经销/代理商参加报价的,应具有水泵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产品经销/代理证书或专项授权书原件;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第二包:机械格栅清污机
1.供应商须为国内机械格栅清污机的生产制造企业,且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9月3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09年9月4日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9月4日9:30。
七、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09年9月4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举行开标仪式。
八、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件:********87.doc" target="_blank">项目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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