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兴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家沟安置区(兴丽城)8#、9#、10#、11#楼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文件

十堰兴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家沟安置区(兴丽城)8#、9#、10#、11#楼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HBSY-201804FJ-********2Z01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6-27 09:00:00
投标有效期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十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8,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十堰兴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家沟安置区(兴丽城)8#、9#、10#、11#楼工程评估法
开标时间2018-06-27 09:00:0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开启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区 房地产开发 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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