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兴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家沟安置区(兴丽城)8#、9#、10#、11#楼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文件
十堰兴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家沟安置区(兴丽城)8#、9#、10#、11#楼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 HBSY-201804FJ-********2Z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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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06-27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十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8,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十堰兴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家沟安置区(兴丽城)8#、9#、10#、11#楼工程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18-06-27 09:00:00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开启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 |
递交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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