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民乐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乐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民乐县房产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民乐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6月06日14:44 |
预算金额 | ¥50938.6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兴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678 | ||
采购单位 | 民乐县房产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民乐县县府西街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信和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招待所(县府南街2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甘肃信和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民乐县房产管理局的委托,对民乐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公示已于2018年5月28日-2018年6 月1 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公示期间无任何质疑。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ZJYZC2018DY-17
二、采购内容:按照民乐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计划,完成国税局巷子、丽景雅苑、粮食局北、洪水榨油厂、畜牧局、地税局南、滨河路、滨河酒厂、北环路,祁连山路以南等片区891户棚户区居民的房屋拆迁,补偿及居民安置任务,负责安置小区范围内道路、供电、供排水、供暖、绿化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三、项目预算:伍亿零玖佰叁拾捌万六陆仟玖佰元整(¥50938.69万元)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经民乐县政府批复【民政函[2018]165号】同意并授权民乐县房产管理局作为采购主体,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要求,民乐县房产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对《民乐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会上民乐县房产管理局对项目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发表了意见,最后形成统一书面意见。会议认为:《民乐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民乐县聚业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承接主体是合适的。理由如下:
1、就项目重要性而言,民乐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为县政府重大基础投资项目,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类项目,主要用于完成国税局巷子、丽景雅苑、粮食局北、洪水榨油厂、畜牧局、地税局南、滨河路、滨河酒厂、北环路,祁连山路以南等片区891户棚户区居民的房屋拆迁,补偿及居民安置任务,负责安置小区范围内道路、供电、供排水、供暖、绿化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项目自身具有特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此项目只能从某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考虑到金融机构要求。因民乐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涉及区域广,资金需求量大,商业融资难度较大,拟申请农业发展发行项目政策性贷款。根据金融机构放贷要求,其融资平台及融资平台的股东均需为从未纳入银监局规定的地方融资平台企业范围的国有投资公司,目前综合衡量各项财务指标及项目建设内容,我县的国有投资公司民乐县聚业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最适合上述融资的国有企业。
3、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其选择只能与国有投融资平台进行合作,能够对项目资金实施有效监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避免资金流失。另外农业发展银行放贷规模大,相比同期商业贷款利率低、贷款期限长。该项目选择与农业发展银行合作有现实的意义。因此该项目须采取政府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民乐县聚业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民乐县县政府对面
联系人:毛明福联系电话:189*****104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等相关的资质原件;
4.所有证件须携带原件至谈判现场备查,不带原件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 月7日00:00至2018年6 月11 日23:59(北京时间)。
2.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方式: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yggzy.com/)在线下载获得。供应商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yggzy.com/)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如登记错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下载标书。供应商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在线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数字证书办理文档”)
备注:凡是拟参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及电子签章),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中《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八、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时间、采购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6 月20 日15 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采购时间:2018年6 月20 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3.采购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名: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张掖北街支行
账 号:************************00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到账。
1)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政府采购项目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十、监督单位:民乐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方:民乐县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 邹兴俊联系电话:133*****678
地 址:张掖市民乐县县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信和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艳红联系电话:****-*******
地 址:张掖市民乐县金地名都34号楼2层商铺
甘肃信和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4日
标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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