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出口稀土新材料质量安全示范区形象宣传片招标公告

创建出口稀土新材料质量安全示范区形象宣传片招标公告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创建出口稀土新材料质量安全示范区形象宣传片
项目编号:包采单〔2016〕343号
采购目录:服务类\商务服务\摄影服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包头市时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水平较高,拍摄过许多宣传片,在业内口碑比较好的公司。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6月07日 08: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2:00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党政大楼c区616
采购文件售价(元):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3日 17: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党政大楼c区616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3日 17:30
开标地址:包头市党政大楼c区616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商务局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党政大楼c区616
采购人联系人:郭丽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商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党政大楼c区616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郭丽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152*****76436.rar" target="_blank">文件.rar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S5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服务1.0本次制作的宣传片以包头市创建出口稀土新材料质量安全示范区形象宣传为题材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商务局、包头市商务局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商务局
2018年06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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