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瓦苗圃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赵瓦苗圃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淄川区赵瓦苗圃景观设计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淄川区赵瓦苗圃景观设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节能、环保产品(2)小型和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二、采购项目需执行的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及标准。三、采购要求:本项目共1个标的,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报项目的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淄川区赵瓦苗圃景观设计项目2、项目地点:淄博市淄川区杨寨镇赵瓦村。3、项目范围:赵瓦苗圃的土建景观设计方案、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最终施工图设计。【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采购内容1.1本项目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方案基础上的深化、优化以及可能发生的方案变更,直至达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条件。1.2 园林景观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硬质铺装、苗木种植、景观建筑(100平方米以下)、构筑、小品、附属设施等内容的设计以及施工前期、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1.3除上述内容外,与本项目相关联的测绘、设计内容及施工期间测绘、设计跟踪服务、工程竣工验收、技术协助及其他类似服务等。2.设计要求2.1设计原则人性化原则强调对人的关怀、以人的尺度、人的需求、人的活动为根本,营造怡人的、舒心的、祥和的景观环境。生态性原则创造生态的、贴近自然的人文生态环境。实用性原则通过对景观空间的合理布局,设置一些活动区域供居民休闲、交流使用。便捷性原则遵循以人为本的便民性,依据服务半径合理设计空间布局、参照实际出行距离和心里距离的便捷程度进行交通流线设计。2.2设计目标恰静的绿色生态坏境。便捷的居住生活环境。和谐融洽的社会环境。清新儒雅的人文环境。2.3设计元素苗圃式种植景亭、风车?在主要的景观轴线及景观节点中利用景亭来强化轴线感、空间,突出环境特色。2.4设计手法以苗圃式种植为主,辅以装饰小品烘托氛围,地面铺装构图与之呼应。【三】设计电子文件要求(附在设计图形文件内)1、全部文本文件、图形文件均应制作成电子文件,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文件2套。(1)设计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2)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格式文件。(3)纸质图纸:提供最终审查合格的蓝图10套。2、技术方案应根据淄博当地的实际情况,要满足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3、 深度要求:设计文件应达到主管部门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四】其他要求:1、本项目设计总价已考虑到今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如优化设计、一般设计变更、配合施工等),除采购人与供应商另有约定外,本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设计总价中,供应商不得对设计费用提出任何增加要求。2、勘察现场:自行勘察,费用自理。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成果后,需免费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获得政府批复。4、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交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设计审图机构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查,否则视为设计质量不合格。5、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设计,且所设计的图纸必须符合通用标准,严禁出现带有垄断性技术的图纸文件。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要求,提供能清晰表达各专业的方案、设计的有关图纸和相关资料;设计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7、供应商免费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设计成果、报告的套数及电子版成果文件。8、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最终完成的全部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并使用。9、采购人为本项目实施可能会优化、整合本次招标所收到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采购人不必事先通知供应商或另外征得供应商的同意。供应商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采购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10、供应商保证其响应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供应商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包括成交后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11、供应商须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与项目有关的项目咨询活动。12、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测试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在施工阶段出现施工技术工艺难题时,在确保不降低使用功能、设计标准的前提下,设计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解决方案,并协助施工单位解决问题。13、供应商的工作应覆盖本项目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需求,不能出现再需采购人另行委托设计的情况。采购人如提出超出设计任务书或已经过采购人批准的施工图的设计变更,双方可另行协商出图时间。14、合同生效后,供应商需及时自行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并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四、交付要求:标的数量:本次采购共1个标的。交付或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设计任务并经采购人审查合格。交付或实施地点:淄博市淄川区。五、服务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成果资料。六、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八、公示期限: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1日九、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2、供应商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有效证件;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有效证件;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采购人:淄博般阳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地址:淄川开发区高创中心3号楼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C座11层联系人:李响 联系方式:****-******* 发 布 人: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6月6日发布人:淄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 15时26分2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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