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峰大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龙峰大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顺德区龙江镇龙峰大道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公告编号 GSL-********0241
工程概况 项目估价 1100(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期(天) 150日历天 资金来源 自筹
改造工程全长约1500米,改造后路宽19米,车行道铺砌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面铺砌预制砼道砖。管道采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增强中空壁缠绕排水管,环刚度≥8KN/m2,最大管径φ1200。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排水及拆除修复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佛山市顺德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工程施工图纸及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
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报名及
获取招标文件
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作为投标人到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请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帐户,帐号:44-***************,户名:杨丽萍,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投标人凭银行回单到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图纸等相关资料。 3、收标时,投标人必须凭“投标邀请函”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4、招标人任何关于本次招标公告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市场管理站备案后刊登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公告栏内,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
发售时间 2009年8月10日下午2:00~2009年8月17日中午12:00
发售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图纸以光盘的形式免费发放。
资格预审合格
标准 1、必须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投标企业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年度综合考评必须是合格或以上。 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备件:(1)该项目负责人应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取得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或通过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项目经理证或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2)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或顺德区建设局信息化系统(仅三级项目经理)中登记备案。 6、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1)被责令停业;(2)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5)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并正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企业;(6)近三年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 2宗)四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7)正处于顺德建设网信誉档案中“黑名单”的企业;(8)最近三个月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提交资格预审
资料的要求 1、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注:(1)、以上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副本必须密封于一个独立的文件袋内(袋面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提交地点及时间详见招标文件。(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或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4)、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料应真实可靠,若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5)、投标申请人应准备相关证件原件,以备招标人进一步核实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正式投标人的
选取办法 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截至时间前凭投标邀请函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 2、资格审查在收标截止后当场进行,由投标单位协助工作人员核对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招标人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并现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选取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进入开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开标程序,其投标将被现场退回; 3、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五人,则招标人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其他事项 1、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前,须先到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领取报名回执,否则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本工程必须按顺建发(2007)15号文件精神,经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其所有劳务作业必须实行劳务分包。 4、本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麦先生
传 真 ****-******** 联系电话 0757- ********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丽萍 联 系 人 蔡小姐
传 真 ****-******** 联系电话 ****-********
下载预审文件 下载预审文件
招标相关文件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包括评标办法、专用条款等) 注:网员请登陆后查看,非网员请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触摸屏上查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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