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高新区主干道综合改造-高新大道工程招标答疑01

赣州高新区主干道综合改造-高新大道工程招标答疑01


赣州高新区主干道综合改造-高新大道工程
招标答疑01
1、关于贵单位发出的招标文件说明事项最后提到的“ 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文书送达地址确认(包括电子送达地址),通过电子地址送达有关文书的,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送达地址确认书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请问“送达地址确认书”该以何种方式发送,发送到哪里?
答:送达地址确认书由投标人按格式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跟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招标公告中其他要求第四条:4、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第五批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承包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发布第五批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名录的公告,其限制时间截止为2017年8月。 望就此问题给予答疑澄清
答:取消招标公告中其他要求第四条。
3、请问: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因我公司企业基本户属于建设银行二级支行,不具备开具保函的权限,能否由企业基本账户上级银行(一级支行)开具,再另行出具隶属证明。
答:不可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12.1.1第5条中的“银行保函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文件,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注: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有隶属关系的银行等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无效,招标人拒收)”执行。投标单位可选择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保函为有效银行保函 请问:基本户如若不能开具保函,能否开具基本户上级银行的保函,再另行出具隶属证明。
答:不可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第5条中的“银行保函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文件,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注: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有隶属关系的银行等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无效,招标人拒收)”执行。投标单位可选择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