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济圩农场2016年粮食绿色增产攻关示范(推广秸秆腐熟剂)服务采购项目[更正答疑公告]

安徽省普济圩农场2016年粮食绿色增产攻关示范(推广秸秆腐熟剂)服务采购项目[更正答疑公告]


安徽省普济圩农场2016年粮食绿色增产攻关示范(推广秸秆腐熟剂)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普济圩农场2016年粮食绿色增产攻关示范(推广秸秆腐熟剂)服务采购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8CGSF075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01日

二、公告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44、有效性审查”中“3.需要提供的投标资格证明资料”合格条件现修改为: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44、有效性审查”中“3.需要提供的投标资格证明资料”审核材料要求现修改为:

提供证明材料如下(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它相应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开标日期为上半年的,应当为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开标日期为下半年的,应当为上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开标截止之日起近两年内新办的企业可提供验资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例如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和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和用工合同或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指提供投标人的纳税信用等级A级或B级证书(自开标截止之日起近两年内新办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应当为A级或B级或M级)或其它证明材料。(开标日期为上半年的,应当为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证书;开标日期为下半年的,应当为上一个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证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指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开标之日起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其它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6、评标办法”新增“定标”: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报价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单位通过资格评审、技术标、商务标评审且总得分最高的,将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如出现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优先;如报价仍相同时,则由投标人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现场抽签决定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则中标资格顺延到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将评标结果形成评标意见,招标人将依法确定中标人。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改部分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开标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采购人:安徽省普济圩农场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

标签: 秸秆腐熟剂 推广 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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