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湛江市市区公园、绿地病媒生物防治(2018年7月-2019年12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行政区域 湛江市 公告时间 2018年06月06日 16: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6月06日 09:30至2018年06月13日 05:30
招标文件售价 ¥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开标时间 2018年06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预算金额 ¥499.97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 湛江市市区公园、绿地病媒生物防治(2018年7月-2019年12月)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00-201806-899-0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市区公园、绿地病媒生物防治(2018年7月-2019年12月)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999,71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市区公园、绿地病媒生物防治(2018年7月-2019年12月)服务。
二、预算总价:
序
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
(元)
小计
(元)
1
病媒生物(四害)消杀经费
㎡
*******0.06
(元/㎡/月)
*******2
毒鼠屋(包含管理、维护费、毒鼠药)
个
10000
15
150000
3
光触媒灭蚊器(包含管理、维护费)
套
200
600
120000
4
四防装置(包含管理、维护费)
套
450
100
45000
预算总价:
*******元
说明:1、湛江市市区公园、绿地病媒生物防治(2018年7月-2019年12月)服务项目防治范围433.75万平方米指公园绿地的公共绿化场所,该项目需另负责116.69万平方米道路绿地毒鼠屋的维修、保养、更换以及老鼠药更换或补充等工作;
2、消杀数量为4-10月每月4次,其余月份每月2次。
1、参考湛江市物价局《关于除“四害”有偿服务收费的批复》(湛价[2000]69号),以及创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区绿地实际状况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特点、要求来计算灭鼠杀虫工作经费。核准费用0.10元/㎡/月按6折计价。
2、需进行灭鼠杀蚊等防治的绿地面积估算方法:城区公园、小游园绿地防治总面积约为433.75公顷(即
*******㎡)(具体详见附表)。
3、防治经费的计算:按每平方绿地每月防治费用0.06元计,18个月城区绿地病媒生物防治费用为
*******㎡×0.06元/㎡/月×18月,即18个月费用约需
*******元。
4、新放置毒鼠屋不少于10000个,按每个15元计价(包含管理、维护费),费用150000元。并且定期投放鼠药。
5、负责维修、保养现有公园、绿地内安装的“四防”装置(现有约1100个,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和灭蚊灯(现有约1200个,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新装“四防”装置为不少于450套(根据实际需要尺寸进行安装),按每套100元计价(包含管理、维护费),加装不少于200套光触媒灭蚊器,按每套600元计价。
三、项目地点:
湛江市市区各公园、绿地
四、项目内容:
(一)防治范围、对象和时间
1、防治范围
①现有建成区内我局管辖的公园绿地的公共绿化场所,现有公园21个,小游园50个。根据实际情况对21个公园和50个小游园进行消杀作业,实际消杀面积合计
*******㎡(包括公园、绿地内的附属设施如垃圾站(点)、桶、下水道等设施的病媒生物(四害)防治)。
②负责现有公园、绿地及80条道路绿地内安装的毒鼠屋的维修、保养、更换以及老鼠药更换或补充等工作,同时提供并根据相关要求在市区公园、小绿地、道路绿地内需要放置毒鼠屋范围补充或更换放置毒鼠屋(放置标准:公园、小游园绿地1个/200㎡,道路分车带1个/30m,在植物较杂且密集水域或靠近饭店商铺鼠患严重区域应加放老鼠屋,可按1个/15m的标准投放以确保灭杀效果,新增补充放置的毒鼠屋总数量不少于10000个,具体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为准)。并且确保在合同期内所有毒鼠屋正常使用。
③负责维修、保养现有公园、绿地内安装的“四防”装置(约1100套,具体数量和尺寸以现场实际为准)工作,合同期内,新安装的“四防”装置不少于450套。并且确保在合同期内所有“四防”装置正常使用。
④负责维修、保养现有公园、绿地内安装的灭蚊灯(约1200套,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工作。每月定期清理灭蚊灯不少于一次,并且确保在合同期内所有灭蚊灯正常使用。
2、防治对象:病媒生物(四害)(包括鼠、蚊子、苍蝇、蟑螂等)。
3、防治时间:18个月(2018年7月-2019年12月)(具体以实际时间为准)。
五、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投标人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公共场所消杀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消杀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
(二)项目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发出中标公告之日起(含当天)三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并于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可向采购监管部门申请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确认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采购人可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应中标人的要求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3、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被服务单位和委托机构的专业检查考核和监督。
4、中标人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用药方案、操作规程必须报送采购人审批后,通过后方可实施并发给被服务单位,未报采购人审批,擅自施工的,将按违规操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中标人应从实施合同第二个月起每月向采购人提交一份阶段性技术报告。
六、项目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67)、《湛江市区灭蚊达标工作方案》(湛爱卫[2012]6号)和全国爱卫会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爱卫发[2014]3号)和《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1997]5号)的相关要求。
(一)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厨房、食品仓库、配电房)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其计算方式:鼠迹阳性的以5米为一处;防鼠设施按15平方米为一处。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周围5米的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蚴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毫升收集勺采集城区大中型水体中的水,蚊蚴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蚊蚴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场所(厨房、加工、销售入口的摊档)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以15平方米折算为1间)。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地下室(地下通道)暖气管道、地下水道等处,以15延长米或一个进口折算为一间房,蟑螂成若虫和卵鞘侵害率分别不超过3%和2%。
4、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五)消杀次数及用药
药物无具体品种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药“三证”,中标后提供农业“三证”的证书,登记使用项目必须为卫生杀虫、灭鼠项目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并着装统一工作服进行操作,没达到要求的将酌情扣分。
中标人组织专业人员对市区公园、绿地范围内,进行环境调查、制定方案,全方位覆盖消杀,消杀数量为4月-10月每月4次、11月-3月每月2次(在其他重要时段,采购人对消杀频率有调整的另行书面通知)。工作流程、地点、用药效果要有月报。消杀用药需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六)光触媒灭蚊器技术要求
额定电压:220V;额定功率:15W;产品尺寸:不小于?298×290mm;防治有效面积不小于300㎡;采用壁挂固定结构,能固定在公园园灯灯柱上;采用杜美丝UV光源;达到IPX4防水标准;产品须通过国家相关安全认证。保修期为18个月。每月固定保养清理灯数次不少于1次,并对损坏进行及时更换。
(七)毒鼠屋技术要求
材质为水泥预制品,规格不小于28×15×14cm,由屋座和屋盖组成,屋座上有一个凹槽,用于放置药物,有凸台结构,用于限定屋盖和其之间的配合,屋盖上开有小孔。毒鼠屋表面应喷上明显的警示图案,如有脱落及时补充,损坏的毒鼠屋应及时更换新的。
(八)“四防”装置技术要求
下水道“四防”装置包括安装在下水道口的开口盆体、支架、支撑片(装在支撑架上)、活页门四个部分。要求密封性好、出水量大、结构合理、便于清洁。尺寸大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订制不同规格的“四防”装置。每两个月固定保养清理冲洗数次不少于1次,对破损的及时进行更换。
七、服务要求
(一)作业要求
1、实施杀灭作业前,必须先到现场调查病媒生物(四害)的具体情况,应对病媒生物(四害)种类、栖息部位、密度状况及孳生环境等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综合控制方案。
2、根据控制方案备好药品器械和个人防护用品。
3、实施防制作业,应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合理用药,施药到位,保证防制效果,并防止药品污染环境。
4、从事病媒生物(四害)消杀服务的从业人员须穿着统一配备的防护用具和工作服,佩戴《上岗证》。
5、作业完成后应认真填写《湛江市市区公园、绿地病媒生物防治施工记录表》交由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现场签认,双方各执一份,保存待查。
6、根据病媒生物(四害)种类和有关规定,并参照《广东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定期进行病媒生物(四害)密度监测或防制效果监测,资料及时统计分析上报并归档保存。
(二)安全防护措施
从事病媒生物(四害)防治从业人员必须经过职业培训,熟悉卫生杀虫器械的使用,并熟知所用药物说明书上的注意事项和急救措施,必须持有有害生物防治的职业资格证及上岗证。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穿长袖衣、长裤和鞋袜。戴防毒口罩及上岗证。
1、防治人员应以体魄健康的中青年为宜,凡皮肤病者,有禁忌症者以及“三期”(即经期、孕期、哺乳期)妇女不得从事配药、施药工作。
2、药物稀释喷杀,操作人员应熟悉药物的性质和配制方法,使用专门的量具,按要求正确配置使用。
3、定期检测施药器械和所有的密封(圈)垫及断流阀,保证使用性能良好,以防发生渗漏,污染皮肤及其它现场物品;不得使用质量低劣或时有故障的器械,防止器械伤人。
4、室内喷药应关掉电风扇及抽风设备,室外作业应选择适宜的气候条件,进行顺风喷药,用长杆喷药等正确作业方法。
5、作业时禁止吸烟、饮酒、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作业后喝水、抽烟、吃东西前,必须用肥皂彻底洗手、洗脸、清水漱口。作业完毕应及时洗澡,换洗防护用品。
6、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超过 6小时,使用背负式机动喷雾机、热烟雾发生机要两人轮换操作。
7、当皮肤、眼睛粘有药液时,应立即用肥皂或清水冲洗;如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及时送医院治疗。
8、在公园、绿地进行消杀作业时,应提前与公园管理单位协商限制消杀时间,及时通知并疏散游客,注意保护好游客安全。不能在节假日及游客集中时段进行消杀作业。
9、施药结束后,应及时清洗器械,盛药的空瓶或容器应集中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或作它用。未用完的药液或药剂应加上标签,运回仓库妥善保管。
(三)质量管理和监督考核扣罚措施
1、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和其委托机构的检查考核,采购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质量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作相应的修改。
2、中标人不按照规定使用药物,或违规操作的,经采购人或其委托机构发现,有明确依据(如现场照片、检查报告等),每发生一起扣总承包费的0.2%,确认3次以上(含3次)发现此类情况,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
3、合同期内,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合同自动终止,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期内,国家及省市卫生城市检查报告如出现涉及中标人服务内容的扣分内容,则每次扣除总承包费的0.5%,超过5次(含5次)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中标人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合同自动终止,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合同自动终止,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四)人员要求
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卫生类中级以上职称资格;
在本项目承包期间,必须长期派驻不少于26名工作人员(其中不少于23名工作人员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治员资格证》,管理人员2名应同时持有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签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员合格证》,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从事其他有偿服务。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包括社保证明或资格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满足要求。
(五)设备要求和场地要求
★1、中标人必须配备以下设备服务于本项目:1.0T(含1.0T)以上机动车不少于2辆,大型车载或手推式喷雾器不少于2台,热烟雾机不少于4台(其中1台备用),肩背式喷雾机不少于5台(其中1台备用)。
2、在项目承包期间,要求在湛江市市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含办公室,药物、器械仓库)。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包括土地使用证或合同期限内有效的租赁合同、设备发票及场地、设备图片)或承诺中标后满足上述1、2点要求。
(六)科学、安全用药
1、不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灭鼠杀虫剂,配制、使用药物不污染环境,不造成人、畜、禽和鱼类中毒事故;
2、药品采购必须有合法来源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农药“三证”)及药物出入库台帐(相关票据证明、台帐需整理归档备查)。
(七)有计划开展工作,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1、中标人须制定科学、详细的月度病媒生物(四害)防治工作计划,包括工作方法、技术方案、工作目标等,于每月10号前上报。
2、做好工作记录和总结,建立施药服务档案,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包括影像资料),并于每月10号前将上月度的工作总结及相关作业资料交采购人备案。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各种规范的监测记录,监测记录需在监测工作完成后五天内交采购人备案。
4、中标人有责任代表或协助采购人对承包辖区域内的病媒生物(四害)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及病媒生物(四害)密度进行调查,并向采购人提供详尽真实的调查资料。
??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投标人须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在湛江市政府采购业务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了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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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6月06日 至 2018年06月13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03:00至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6 月 06 日 至 2018 年 06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华生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联系人:邓超伟、李江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编:524043
(三)采购人: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
联系人:周甜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编:524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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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