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地方道路管理处五七路工程职业学院至鹿泉养护界大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地方道路管理处五七路工程职业学院至鹿泉养护界大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五七路工程职业学院至鹿泉养护界大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地方道路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鹿泉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6月06日16: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6月07日09:00至2018年06月13日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三层大厅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6月29日09:30 | ||
开标地点 |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 ||
预算金额 | ¥651.225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国朋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地方道路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路19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昱****-********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国朋****-******** | ||
附件: | |||
附件1 | ********29FE14D********C1E4"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招标公告(1).docx |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地方道路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五七路工程职业学院至鹿泉养护界大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五七路工程职业学院至鹿泉养护界大修工程
项目编号:HBBHFG18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朋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地方道路管理处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路196号
联系方式:杜昱****-********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国朋****-********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七路工程职业学院至鹿泉养护界大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17】13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交批【2018】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地方道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地方道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鹿泉区。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大修工程,起点位于工程职业学院,桩号k11+326,终点位于五七路鹿泉养护界,桩号k14+436,路线全长3.11公里。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9米,路面宽7.0米,两侧各0.25cm路缘石,两侧各0.75m土路肩。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8年7月5日,交工日期2018年09月09日,计划工期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审定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详见工程量清单,按1个标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本公告附件2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三层大厅 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9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备注:1、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办理注册登记,具体注册事项如下: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本公告附件2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1.22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7日 09:00至2018年06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三层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 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须附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最大值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期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300万元。 |
注:须附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三年内(2015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3KM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注:须附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网页截图。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职称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省级(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业绩要求:2015年5月1日至今,日期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若须附资料不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职称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有效的省级(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业绩要求:2015年5月1日至今,日期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若须附资料不体现项目总工姓名的,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
注:须附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3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第一信封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得分相同,以业绩个数多的优先排序),对排名前4(含4)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启评审,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不足4家的,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第一信封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直接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并进行评审,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以及相关日期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全名(含扉页、目录,但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投标文件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含扉页、目录,但本页正文内容已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的可不另行加盖公章)。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应在指定位置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适用委托代理人签署)。 (3)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30分 履约信誉:10分 企业业绩:2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4名通过详细评审。 |
3.6.1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不适用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3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完善得当 | 2.5-3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基本合理 | 1.8-2.4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0分 | 施工方案合理且相应技术措施完善得当 | 8.1-10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合理 | 6.1-8.0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工期保证措施完整严密,且相应措施完善得当 | 4.1-5 | |||
工期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 3.1-4.0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保证措施完整严密,且相应措施完善全面得当 | 4.1-5 | |||
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 3.1-4.0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安全保证措施完成严密,相应措施完善全面得当 | 4.1-5 | |||
安全保证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3.1-4.0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环境保护措施完整严密,相应措施完善得当 | 2.5-3 | |||
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1.8-2.4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文明施工、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完整严密,相应措施完善得当 | 2.5-3 | |||
文明施工、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1.8-2.4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3分 | 有全面合理的应急预案,相应措施完善得当 | 2.5-3 | |||
应急预案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1.8-2.4 | |||||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3分 |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描述清晰、合理、处理方案科学可行。 | 2.5-3 | |||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描述一般 | 1.8-2.4 | |||||
2.2.2(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附录5条件基础得9分 | |
近3(2015年5月1日至今,日期以交工日期为准)年内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工程施工业绩加6分。最多得6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附录5条件基础得9分 | ||||
近3(2015年5月1日至今,日期以交工日期为准)年内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工程施工业绩加6分。最多得6分。 | ||||||
2.2.2(3) | 企业业绩 | 20分 | 企业业绩 | 20分 | 在资格审查附录3条件基础得10分 | |
近3年(2015年5月1日至今,日期以交工日期为准)内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工程施工业绩加10分。最多得10分。 | ||||||
2.2.2(3)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信誉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及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1款得10分;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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