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普通硅酸盐水泥(重发)招标公告

公路工程普通硅酸盐水泥(重发)招标公告

(重发)宁波穿山至好思房公路工程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波穿山至好思房公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634号文批准建设,属于政府还贷项目,资金来源于自筹。宁波穿山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业主,受项目业主委托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为招标人,并在项目建设期间行使业主权利,现对本项目施工所需水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起自华峙,接已建成的穿山四期港区道路,经柴桥、霞浦、大砌,止于黄梅堰,接在建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好思房互通立交,全长约3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
本次采购水泥的规格及预计数量:预计采购P·O 普通硅酸盐水泥42.5级(散装)约70万吨。
本次采购招标的水泥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价格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以下条件的生产企业均可以以独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方式投标: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门评估机构出具的不低于AA级的资信等级。
(3)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生产企业应采用旋转窑生产工艺。
(5)具有水泥生产许可证,且其产品应是国家免检产品(以证书为准,证书在有效期内)。
(6)企业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近3年内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材料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投标人应提前办好《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即投标人所办理的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交易证》原件(未办理者,请登录“宁波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络实名或www.bidding.gov.cn下载相应表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27日至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宁波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17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2009年9月17日8:3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宁波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在第一次公告期间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用旧版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处换取新版招标文件,不另行收费,但需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嵩江中路396号
邮政编码:315192
联系人:徐仁标、黄媛瑜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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