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室内六靶道轻武器射击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抚松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室内六靶道轻武器射击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DHZB-[2018]-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松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室内六靶道轻武器射击馆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抚发改审批字[2018]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或政府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抚松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室内六靶道轻武器射击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抚松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室内六靶道轻武器射击馆工程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工程地点:抚松县抚松镇。
2.3计划工期:2018年7月5日-2018年12月31日。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资质)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报名时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时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近3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5】50号等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近五年(2013-2017年)内出现过违法违规失信行为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死亡)质量事故的企业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大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宽城区新月路271号)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施工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外省企业提供)。
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交通局西侧招投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
地址:抚松县新行政中心
联 系 人:董立鹏
电话:159*****7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大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月路271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话:136*****444
2018年6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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