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套用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套用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套用房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号
一、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建设项目 配套用房改造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灯塔街63号(粮油批发市场对面)
(2)工程造价:82.4538万元 (3)工期要求:90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09年8月27日起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400元人民币。联系人:潘明慧 联系电话:*******
2、网上下载:2009年8月27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丽水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地 址:灯塔街 号(粮油批发市场对面) 地 址:丽水市大洋路235号
电 话: 电 话:0578-*******
联系人: 联系人:潘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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