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救灾大米招标公告
2018年度救灾大米招标公告
南华县民政局2018年度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货物采购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华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南华县民政局2018年度救灾大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采购,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南华县民政局2018年度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2018】华招字第ZB-025
3、采购总金额:约110万元。
4、采购内容:三级粳米200000公斤,预算价5.50元/公斤,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符合(GB1354-2009)三级粳米质量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6、包装要求:包装口袋由供货方提供(国家标准袋),按15公斤/袋包装,密封袋口,保证在运输途中不出现泄漏,包装、运费、储存等各种费用含在采购价款中,购货方不另付款,供货方必须做到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运送。
7、存储要求:实行一次性采购,分批供货,供货方根据业主方的要求的数量进行分批次供货,未供出的大米供货方代为存储管理,不再另行支付存储管理费用,供货企业需在(楚雄州内)具有100吨以上的食粮储存仓库和相应的管理能力。
8、交货期:根据业主方供需进度安排,直至完成所有大米的送货。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新证)。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该项目要求投标人携带样品到开标现场。样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千克投标样品(大米)及与样品匹配的县市级或以上检验报告(原件)、大米包装袋样品2条,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8、投标产品需拥有县、市级及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合格证书,有一定规模的配送人员以及车辆,能够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做好售后相关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3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投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投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157*****225)。
2、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兑换保证金收据的同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保证金收据不予兑换,未按规定提交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请在2018年6月22日下午17:30时前一次性汇至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此为准),投标保证金凭据不再附到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或者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
5、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因未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而查询不到保证金情况的,视为未缴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中标候选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其余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7、保证金账户相关信息:
收款单位: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楚雄阳光大道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公告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汇款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不需做到投标文件中。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最新版2018年6月5日发布的《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图纸文件格式(可通过http://www.cxggzy.cn/下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2.制作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份,作为开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密封方式: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鲜章。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6 月2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网上递交网址为:********0">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2018年6月28日上午9时00分前未按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为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电子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0">http://www.cxggzy.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招标人澄清以补遗文件的形式发布到网上,投标人用CA数字证书登陆后可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相关资料。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华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华县城 地址:南华县新客运站5幢2号
联系人:窦正军 联系人:袁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6*****730
日期:2018年6月6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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