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发展(海林市光明食用菌合作社)冷库制冷系统与安装招标公告
标准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发展(海林市光明食用菌合作社)冷库制冷系统与安装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标准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发展项目(海林市光明食用菌合作社)冷库制冷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标准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发展项目(海林市光明食用菌合作社)冷库制冷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经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以[2017]676号文件批准购置。采购人为海林市光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项目总投资1010万元(其中国投200万元,自筹810万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采购项目:黑龙江省标准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发展项目(海林市光明食用菌合作社)冷库制冷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2. 项目编号:HLGC2018-001
3. 采购内容:食用菌冷库制冷系统1套及安装调试
4. 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5.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5.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5.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5.3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的供应商、并持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无违规记录。
5.4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5与采购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7日至 2018年6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在牡丹江市西牡丹街598号(西十条路与西十一条路之间)3楼315室报名。
6.2报名时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近二年完成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的合同和有效的中标通知书),以上所有证照和材料报名时须由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地点:牡丹江市西牡丹街598号(西十条路与西十一条路之间)3楼315室。
6.3投标人未按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成功者,请于2018年6月7日至 2018年6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在牡丹江市西牡丹街598号(西十条路与西十一条路之间)3楼315室购买招标文件。
7.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海林市光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地址:海林市海林镇
联 系 人:张光伟
联系电话:136*****366
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
2018年6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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