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芦溪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芦溪县]芦溪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18-06-07]


芦溪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芦溪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芦发改字【2018】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芦溪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省级统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芦溪县,项目涉及芦溪县下辖的8个乡镇(芦溪镇、宣风镇、上埠镇、南坑镇、银河镇、新泉乡、张佳坊乡、源南乡)。

2.2招标规模:芦溪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面积约1.8万亩。建设工程投资约5400万元(包含勘测设计费、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工程预备费等费用),监理费控制价为51万元。

2.3计划工期:对应本工程建设工期(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并顺延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之日。

2.4招标范围:芦溪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监理。

2.5标段划分:监理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工作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办字[2018]4号)等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并通过市级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下同)。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拟投入的现场监理人员的总人数不少于八名(其中总监一名,现场监理工程师一名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六名)及专业配备必须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安排相关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其他要求:(1)至(6)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2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在信用平台中登记且公示期满,且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监理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8年6月6日至 6月25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4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内容)。

6.3 因监理采用电子招投标,为确保招投标顺利进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一份纸质监理投标文件,如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开启,将开启纸质监理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本次监理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农田基本建设或水利建设工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芦溪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

监 督 单 位:芦溪县水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芦溪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开户银行: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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