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福州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建设项目(调整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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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福州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建设项目(调整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交通信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FJJX*******-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

保证金(万元)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智能公交

车载终端系统

600套

905.88

18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智能公交

车载终端系统

400套

603.92

12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交货期:招标人将根据福州公交智能调度系统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适时通知中标人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

5.项目联系人:李水连

6.电 话:0591—******** 传 真:0591—******** 电子信箱:********86@qq.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国内供应商或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截至时间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一个投标人须分别对两个合同包递交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③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8年6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开标厅。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本,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1)投标人开具的介绍信;(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三山支行

账 号:****************65537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调度 公交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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