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电局2018年物资管理处装备制造园区库(区域库)自动化立体货架系统施工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包头市供电局2018年物资管理处装备制造园区库(区域库)自动化立体货架系统施工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包头市供电局2018年物资管理处装备制造园区库(区域库)自动化立体货架系统施工招标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CZX18-NM-1029

立项批文:内电生[2017]196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自动化立体货架系统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

3.1潜在投标单位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并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潜在投标单位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4)潜在投标单位近三年(2015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5)潜在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有有效的二维码,否则证明无效,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潜在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潜在投标单位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潜在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电监会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区外施工企业跨区作业,应在开工十日内向属地能源监管机构进行跨区作业备案。

注: 电气施工所采购电缆需为2018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入围厂家生产。

3.2.2潜在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3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就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于2018年06月07日至2018年06月13日,进入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系统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1.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下支付,线上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 400-080-9508

4.1.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登录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格式见附件1);

(2)投标回执(格式见附件2);

(3)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5)一般纳税人证明;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未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8)相关资质证书;

注: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及资信材料。

C、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开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付。

6、招标文件售价及平台使用费

6.1、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1000元/标段 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线下现金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的方式缴纳)。

6.2、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单位需(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如预算总额≤50万元则不收取平台使用服务费。

最高限价/每标段

电子投标服务费

1000万以下(不含1000万)

500元/标段

1000万以上至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800元/标段

1亿元以上

1000元/标段

标段中标单位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

800元/标段

7、投标人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系统在:“澄清异议”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8、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现场开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8.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投标管家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9、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0、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系统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11、联系人

招标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系人:张志刚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伊军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513室

联系人:宋 工

联系电话:****-*******

邮 箱:baotouzbgs@126.com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公司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的招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我公司对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在贵公司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 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授权日期: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投 标 回 执

致: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年月日看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2018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联 系 人


电 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邮箱(用于接收招标文件)


邮 编


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开具发票,请务必正确填写)


地址(用于邮寄发票,请务必正确填写)

发票自取□ 邮寄□

邮寄地址:

签 收 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

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关于(项目名称)招标采购项目,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 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在本项目中中标,中标后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如果不合格将承担招标人所有经济损失且被计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签 字):

2018年月日



标签: 货架系统 立体 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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