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8年公共机构能源审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公共机构能源审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18-10168) 3、预算编号:02-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是由黄浦区机管局委托的建筑能源审计。本项目审计深度为一般审计。审计机构应当完成《建筑能源审计导则》规定的“基础项”(第一级)和“规定项”(第二级)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对被审计建筑的基本信息调查;收集和核实能源审计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数据;审阅和分析最近一至三年的能源费用账单,计算出能源实际消耗值;审阅被审计对象的能源管理文件;检查节能管理状况;完成对被审计建筑的现场巡视,随机抽查检测室内基本环境(温度、湿度、CO2浓度、照度)状况;通过检查、诊断、监测和审核,对被审计建筑能源利用状况的合理性做出评价。时间跨度:1年;完成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的时间9个月。项目属性:服务类。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 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各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6-0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14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注:本项目报名不审核,相关资料请按招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07 17:00:00至2018-06-14 23:59:5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16206*5。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0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7-05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4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2)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如果项目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采购中心每个工作日审核报名资料不少于1次。如上传资料24小时后仍未审核,请电话联系项目经办人。审核不通过的,会写明理由。投标人可以重新上传资料,不限次数。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3、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06月 15 日下午16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澄清: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澄清纪要的发布时间为2018年06月 19 日。4、建议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投标文件。5、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签收。(注: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投标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