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市场化招标公告
环卫市场化招标公告
红河县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红河县环卫市场化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竭诚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符合相关资质和良好履行本次采购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HHZB********
二、招标项目名称:红河县环卫市场化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城区清扫保洁面积 |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 | ㎡ | 777000 | 含新增257000㎡ |
公园、广场 | ㎡ | 182000 | |||
绿化带 | ㎡ | 12600 | |||
2 | 公厕保洁 | 城区公厕 | 座 | 22 | 含2座新建 |
3 | 路灯维护 | 城区路灯维护、保洁 | 盏 | 2742 | 含新建130盏 |
4 | 垃圾清运 | 生活垃圾清运 | 吨 | 80 |
注:
红河县城市4.7km建成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公园广场、绿化带、水域面;
表中面积数量为大约数;
绿化维护包含西山公园、马帮公园、森林公园、小花园,共四个公园的修剪、浇水、补植补种及防虫;
路灯维护材料由甲方提供,中标方只需正常维护和保洁。
四、采购预算金额: 740 万元/每年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8年,合同4年一签。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含环卫相关);
3、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4、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5、投标人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有犯罪记录,标书无效。
6、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同时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持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截图或回执单及以下资料加盖鲜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环卫相关);
2.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到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红河县凹腰山新环保局旁)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北京时间09:00递交至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红河县凹腰山新环局旁)。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于2018年6月29日北京时间09:00在(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红河县凹腰山新环局旁)。
十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审程序。
十四、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方的安全自行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红河县莲花大道
联 系 人:李阳龙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联 系 人:杨洁莲
联系电话:****-*******
2018年 6 月 7日
附件信息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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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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