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专业村标准化农田整治工程(重新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蔬菜专业村标准化农田整治工程(重新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横沥镇庙南村蔬菜专业村标准化农田整治工程(重新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农业办公室现对横沥镇庙南村蔬菜专业村标准化农田整治工程(重新招标)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横沥镇庙南村蔬菜专业村标准化农田整治工程(重新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农业办公室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庙南村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于横沥镇庙南村原蔬菜土路路基上加铺水泥砼路面,路线分为道路1~道路11,共11段。路面面积约为14374.51平方米。招标工期为100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本项目横沥镇庙南村蔬菜专业村标准化农田整治工程;预计发包价约182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 年3月4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 年 3月4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 -11:30 , 下午: 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原项目经理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随机抽取2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份, 一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有效法人证明及授权书准时出席,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署名投诉。
十六、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农业办公室
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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