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龙隧道及道路市政配套工程(永龙隧道北出入口至广汕路)之交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永龙隧道及道路市政配套工程(永龙隧道北出入口至广汕路)之交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永龙隧道及道路市政配套工程(永龙隧道北出入口至广汕路)之交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发改调[2009]111号、穗开规复[2008]346号、穗开发改建[2009]4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永龙隧道及道路市政配套工程(永龙隧道北出入口至广汕路)之交通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永龙隧道及道路市政配套工程(永龙隧道北出入口至广汕路)之交通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莫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洪工 联系电话: ***-********/139*****42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广州萝岗区

四、项目概况:永龙隧道北出入口至广汕路的道路交通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永龙隧道及道路市政配套工程(永龙隧道北出入口至广汕路)之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志、道路标志、信号灯的定点和安装、交通灯管线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预计发包价:422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9 月 3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9 月 4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网址:http://jh.getdd.gov.cn/)。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高于最高限价者视为无效标书,最高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在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摇珠会: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或未执上述要求证件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出示相关证明),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同时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 8 月 日

附件一:

永龙隧道及道路市政配套工程(永龙隧道北出入口至广汕路)之交通工程施工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代 建 单 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八月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GZZB200612-013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下载查阅。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以下无正文)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原件备查

9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0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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