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高新区主干道综合改造-排上路工程答疑

赣州高新区主干道综合改造-排上路工程答疑



赣州高新区主干道综合改造-排上路工程
招标答疑01
1、关于贵单位发出的招标文件说明事项最后提到的“ 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文书送达地址确认(包括电子送达地址),通过电子地址送达有关文书的,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送达地址确认书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请问“送达地址确认书”该以何种方式发送,发送到哪里?
答:送达地址确认书由投标人按格式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跟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招标公告中其他要求第四条:4、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第五批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承包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发布第五批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名录的公告,其限制时间截止为2017年8月。 望就此问题给予答疑澄清
答:取消招标公告中其他要求第四条。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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