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北区规划展览馆内部装饰及布展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开发区北区规划展览馆内部装饰及布展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规划展览馆内部装饰及布展工程项目工程的招标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GXBQ2009-021(JZ)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规划展览馆内部装饰及布展工程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项目特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规划展览馆内部装饰及布展工程项目总装饰及布展面积约为5280m2。项目主要内容为:布展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模型制作与安装、多媒体制作与安装、艺术场景制作与安装、影视演播厅及影视片制作、展馆施工及相关服务等。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装饰及布展工程施工总承包。
2.3项目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北四环路。
2.4工期要求:2009年10月10日计划开工,2010年5月30日计划竣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验收规范等相关要求。
3.资金来源:自筹且已落实。
4.凡具备独立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5.投标申请人:
5.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装饰设计壹级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2具有规划展览馆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独立承揽完成过500m2以上城市规划展览馆装饰及布展工程(提供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展馆建设领导小组核实通过)。
6.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高新区新闻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9年8月28日至2009年9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6.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3安全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4拟投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7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培训合格证。
7.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先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施工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3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若无破损,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中心
地  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硅谷大街3333号)511室
联 系 人:李广文 139*****666 ****-********
王伯涵 134*****824
传 真:****-********
地  址:长春高新区北区建设指挥部临时办公楼2楼建设工程部
联 系 人:石延国 ****-********
日 期:2009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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