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给水管材料招标公告

PE给水管材料招标公告

江西省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向社会招标采购PE给水管材料一批,为了保证货物质量,本着竞争性谈判、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竞标有关事宜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标采购项目的内容:PE给水管一批。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项目内容与要求”。
二、交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
三、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每批货物价款的60%,工程安装结束运行一个月后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3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到安装运行满壹年无质量问题,不计息结清。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包括货款、运输搬运、培训工作及通过技术监督局等有关管理部门验收所发生的成本性开支、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自行报价。
  五、投标费用
   (一)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标书售后,工本费不退)。
(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现金打包方式(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支付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
(三)无论招标结果如何,参与投标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因此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四)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本中心不予受理。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年检合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企业代码证书,且注册资金人民币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管材生产企业;
(2)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卫生检验报告;
(3)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代理商所代理的产品,其产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以上三个条款(提供生产企业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产品生产企业公章);
(5)投标人及产品生产企业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6)投标人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本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予以审查。
七、招标答疑: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日前4天(逾期,将拒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把质疑函交给我中心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我中心将把答疑结果于投标截止日前3天在赣州招标投标网上公布;如逾期答疑,则延长截标、开标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招标投标网,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八、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购买标书时间:即日至2009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2)地 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办公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9年9月9日上午9:30
  (2)地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综合开标室
十、本次招标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竞争性谈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其他相关资料和个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十一、其他事项:
1、资金来源:使用单位自筹。
2、招标文件的取得:以不记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中心政府采购科购买。
3、本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本为准。
4、本次招标采购开标活动采用先开标、唱标,后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本中心对投标人不承担开标后投标报价泄密的责任。
5、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出的质疑,本中心不予受理;
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质疑,本中心及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7、对于提供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投标人,将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以下方式查询:
     联系电话:0797—******* 传真:****-*******
十三、下载招标文件地址: http://www.gzzbtbzx.com

****************.doc" target="_blank">给水管09竞23号招标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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