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众家园项目塘渣回填工程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和众家园项目塘渣回填工程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 A****************001001Z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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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描述: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若有施工信用等级的,须具有 C 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描述: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2.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 号)文件规定。其他要求:undefined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06-12 13: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浙江省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05,79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2018-06-12 13:30: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一) |
开标方式 | 传统线下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是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18-06-12 13:3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开标室(一)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和众家园项目塘渣回填工程施工招标补充澄清通知一 标段编号:YZ-GCZB-*******-*** 各潜在投标单位: 于2018年5月22日发布的和众家园项目塘渣回填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12页“10.3投标文件电子版第(1)点”删除“[“第8点投标报价文件”,无需通过品茗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导出,只需将纸质文件附于商务标内]”。 2、招标文件第13 页“10.13招标人的补充约定”增加“4、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现场已有的如种菜等政策性处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招标文件第56 页“21.补充条款”增加“21.8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现场已有的如种菜等政策性处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时间:2018.6.7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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