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5包洒水消毒车设备工程、6包吸污车设备工程、8包自卸式卡车设备工程
(招标编号JST2009-05、06、08)
招标公告
新建海南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中的5包洒水消毒车设备工程(招标编号JST2009-06)、6包吸污车设备工程(招标编号JST2009-07)、8包3吨自卸式卡车设备工程(招标编号JST2009-09)现需要进行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海南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是“十一五”期间我省实施的重点民生工程。在海南白沙县、五指山市、东方市、万宁市、定安县、临高县、屯昌县、保亭县、昌江县、琼中县、乐东县、陵水县建设12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经发改委批复的一期概算投资约为3.5亿元。12个项目已全面开工,预计2009年底完工。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白沙县牙叉镇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琼发改投资[2008]530号)

4.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五指山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投资[2008]930号)

5.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东方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投资[2008]1040号)

6.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8]1274号)

7.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定安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8]1346号)

8.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高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8]1379号)

9.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屯昌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8]1570号)

10.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亭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8]2412号)

11.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9]57号)

12.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琼中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9]70号)

1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乐东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9]310号)

14.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9]1179号)

15.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监察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全省垃圾处理统装设施设备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的通知》(琼建城[2009]19号)

1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本项目中的5包洒水消毒车设备工程(招标编号JST2009-06)、6包吸污车设备工程(招标编号JST2009-07)、8包3吨自卸式卡车设备工程(招标编号JST2009-09)按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可投报多个包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包一投招标。

四、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合格投标人基本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提供本次设备正品产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产品需经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并在国家发改委公告目录里的厂家或具有效期内制造厂家授权书的供应商;其中吸污车、洒水消毒车在国家发改委公告目录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购置税目录里的厂家或具有效期内制造厂家授权书的供应商;

3.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按照投标当天汇率计算))及以上;代理商须经有效期内生产厂家授权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须在海南省内设有经授权方授权的售后维修点及专业维修人员;

5.每个品牌只能有唯一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参与投标;

6.投标人2007年度和2008年度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投标人需在近3年内有所投包件项目的同类业绩;

8.200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在历次招投标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合同执行过程中无严重违约情况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建设资金、地方政府资金。

六、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洒水消毒车

国产品牌,发动机采用东风康明斯原装进口发动机或著名国产品牌发动机,水罐有效容积大于或等于5 m3,国Ⅲ排放标准,

11台

全车钢铁构件都必须作电泳处理;

招标编号:JST2009-07 6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吸污车设备

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32kw,液罐几何容积不小于8 m3,国Ⅲ排放标准。

1台

所有钢铁构件都必须作电泳处理

招标编号:JST2009-09 8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3吨自卸式卡车设备

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40马力,后轮驱动,国Ⅲ排放标准。

12台

所有钢铁构件都必须作电泳处理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5包洒水消毒车设备工程、6包吸污车设备工程、8包自卸式卡车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9-8-31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5包洒水消毒车设备工程、6包吸污车设备工程、8包自卸式卡车设备工程
(招标编号JST2009-05、06、08)
招标公告
新建海南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中的5包洒水消毒车设备工程(招标编号JST2009-06)、6包吸污车设备工程(招标编号JST2009-07)、8包3吨自卸式卡车设备工程(招标编号JST2009-09)现需要进行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海南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是“十一五”期间我省实施的重点民生工程。在海南白沙县、五指山市、东方市、万宁市、定安县、临高县、屯昌县、保亭县、昌江县、琼中县、乐东县、陵水县建设12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经发改委批复的一期概算投资约为3.5亿元。12个项目已全面开工,预计2009年底完工。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白沙县牙叉镇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琼发改投资[2008]530号)

4.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五指山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投资[2008]930号)

5.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东方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投资[2008]1040号)

6.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8]1274号)

7.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定安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8]1346号)

8.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高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8]1379号)

9.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屯昌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8]1570号)

10.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亭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8]2412号)

11.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9]57号)

12.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琼中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9]70号)

1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乐东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9]310号)

14.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09]1179号)

15.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监察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全省垃圾处理统装设施设备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的通知》(琼建城[2009]19号)

1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本项目中的5包洒水消毒车设备工程(招标编号JST2009-06)、6包吸污车设备工程(招标编号JST2009-07)、8包3吨自卸式卡车设备工程(招标编号JST2009-09)按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可投报多个包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包一投招标。

四、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合格投标人基本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提供本次设备正品产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产品需经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并在国家发改委公告目录里的厂家或具有效期内制造厂家授权书的供应商;其中吸污车、洒水消毒车在国家发改委公告目录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购置税目录里的厂家或具有效期内制造厂家授权书的供应商;

3.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按照投标当天汇率计算))及以上;代理商须经有效期内生产厂家授权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须在海南省内设有经授权方授权的售后维修点及专业维修人员;

5.每个品牌只能有唯一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参与投标;

6.投标人2007年度和2008年度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投标人需在近3年内有所投包件项目的同类业绩;

8.200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在历次招投标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合同执行过程中无严重违约情况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建设资金、地方政府资金。

六、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JST2009-06 5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洒水消毒车
国产品牌,发动机采用东风康明斯原装进口发动机或著名国产品牌发动机,水罐有效容积大于或等于5 m3,国Ⅲ排放标准,
11台
全车钢铁构件都必须作电泳处理;

招标编号:JST2009-07 6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吸污车设备
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32kw,液罐几何容积不小于8 m3,国Ⅲ排放标准。
1台
所有钢铁构件都必须作电泳处理

招标编号:JST2009-09 8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3吨自卸式卡车设备
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40马力,后轮驱动,国Ⅲ排放标准。
12台
所有钢铁构件都必须作电泳处理

七、招标日程安排: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①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②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号窗口。

③报名须知: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凭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本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④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生产企业授权书(若是供应商),以上材料核验原件并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3.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9月23日上午8:00~8:30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4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①时间:2009年9月23日上午8:30时。

②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4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通知。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海南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海南省诚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口市国贸路3-1号国际贸易商务大厦D1702

联 系 人:黄 先 生

电 话:****-********

传 真:****-********

邮 箱:zlfchengyu@126.com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海南省诚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