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农业畜牧局所需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粉状有机肥生产线)二次询价公告
清丰县农业畜牧局所需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粉状有机肥生产线)二次询价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农业畜牧局委托,就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粉状有机肥生产线)二次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QC[2018]034-XJ04号
二、采购项目: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粉状有机肥生产线)二次(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采购项目预算:24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采购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4.2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是否有上述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记录为准。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1、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为了方便投标人实行不注册、不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qfxzfcgzx.cn)。
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询价通知书后,应仔细检查询价通知书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通知书内容。
六、询价通知书相关信息:
1、询价通知书下载时间: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2日下午18:30。
七、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4日下午3:00-3:30(北京时间)。
2、投标开标时间:2018年6月14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三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扶贫办二楼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监督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
九、公告发布网站: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qfxzfcgzx.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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