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安溪直属库谷物冷却机采购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安溪直属库谷物冷却机采购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安溪直属库 委托对谷物冷却机采购及服务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递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QZLQ*******Z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出具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②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③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4.752万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沉洲路58号俊伟写字楼二号楼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2月6日10:00 时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泉州市丰泽区沉洲路58号俊伟写字楼2栋2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18年2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沉洲路58号俊伟写字楼2栋2楼开标室。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招标公告通过福建省粮食局(http://www.fjgrain.gov.cn/)及(http:// )上发布,如有变更,在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
11、采购单位: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安溪直属库 地址:安溪县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沉洲路58号俊伟写字楼二号楼二楼 邮编:362000
联 系 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名: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友谊支行,帐 号:140*****090********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8年1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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