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公安局装备项目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公安局装备项目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公安局装备项目采购(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6-08 09:30
采 购 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凉山州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1.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2.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以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中标后提交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负责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取证塔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取证塔须提供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3、对防弹头盔、手持防弹盾牌、轻型防弹战术背心保险金额的要求:产品责任保险限额为100万元及以上;4、防弹头盔、手持防弹盾牌、轻型防弹战术背心须提供2016年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标书发售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qq.com),回复报名成功后,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报名时提供: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8-06-11 08:30到2018-06-15 17:30
标书售价(元)0
标书发售地点报名成功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免费下载电子文档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03 09:30
开标时间2018-07-03 09:30
投标地点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盐井镇太安中街9号3楼)
开标地点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评标室(盐井镇太安中街9号4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盐源县泸沽湖大道盐都大桥,137*****70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9号3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杨先生、靳先生、陈女士,137*****706****-*******
预算金额(元) 9625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NO
备注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公安 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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