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中心暨企业发展成果展览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党员活动中心暨企业发展成果展览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员活动中心暨企业发展成果展览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员活动中心暨企业发展成果展览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比选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员活动中心暨企业发展成果展览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城南水厂内;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42.5平方米,其中:室内建筑面积566.5平方米,室外建筑面积376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260万元。
2.4工期要求:设计、施工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2.5.2施工: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7比选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展览室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配套装修工程等。投标者须提交展厅设计方案及工程报价。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1)创意深化方案策划和设计、布展设计、专项展示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优化;(2)展厅多媒体设施、展板、图片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和维护;(3)配套工程的安装,场地改造,墙面、吊顶、地面面层的铺饰、暖通消防强弱电的改造与配置、灯光音响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4)展陈资料及实物提炼、加工制作,文案编制、多媒体内容制作和维护;(5)展厅外部区域美化;(6)施工过程及施工完工后场地清理;(7)提供项目档案资料、质保期内展览维护保养、培训(操作、维护、技术)等工作内容。(8)其他与展览布展相关的工作。
完成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员活动中心暨企业发展成果展览室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发包人要求和现场踏勘为准。
2.8承包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参选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展览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展厅设计相应资格和经验,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3.4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建市【2016】93号文、湘政办发【2017】58号文、湘建监督【2017】76号文制定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
6.比选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6月8日~2018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并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拟任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社保证明、(6)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证明(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1)、(2)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2)中的身份证、(3)、(4)、(5)、(6)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购买比选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2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比选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楼五楼会议室(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27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3参选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补偿费
1.补偿方式
本项目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设计补偿,其中第一名设计补偿3万元,第二名补偿2万元,第三名补偿1万元。其中与业主签定合同的中选单位,按照合同向中选人支付设计费,不再支付设计补偿费;对其余在补偿范围内的参选人,给予设计补偿费(设计费税金由参选人自理)。其余未在补偿范围内的参选人不予补偿。
2.设计补偿费的支付方式:由中选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比 选 人: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271号
联 系 人:唐部长
电 话:****-*******
代 理 机 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何 丹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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