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兴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配套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获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东兴市建设局批准建设,同时取得了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管理站的招标代理随机抽取备案登记,项目业主(招标人) 东兴市自来水厂 ,建设资金17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地点:东兴市东兴镇,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万吨,总投资额:约1700万元 。
2.2 招标范围:东兴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全过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同时具有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或乙级以上的资质。
4.报名投标条件
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名录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
5.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和招标代理合同使用范本
执行东政办发[2009]33号第三条规定,按国家现行有关收费标准下调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负责招标代理项目评标专家的评标工资。招标代理合同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使用。
6.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时限
2009年9月10日(发布施工招标公告3个工作日前)
7.投标报名
7.1 投标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
7.1.1 向招标人提出要求参加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的申请书(附件1)。
7.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针对此项招标)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查原件)。
7.2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9月3日16时前。
7.3 报名地点: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投标申请书的递交
8.1投标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9月3日16 时;地点: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市建设局办公楼五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
9.1 随机抽取时间: 2009年9 月3日16 时
9.2随机抽取地点: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市建设局办公楼五楼)。
9.3 参加随机抽取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件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兴市自来水厂
地 址:东兴市兴东路271号
邮 编:538100
联系人:潘子毅
电 话:139*****308
传 真:****-*******
200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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