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帽子岭(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邕宁区帽子岭(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南宁市邕宁区帽子岭(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编号:JH(Y)D0909-2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资金
业主名称: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
工程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那他村东南面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邕宁区帽子岭(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南宁市邕宁区帽子岭(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技[2008]286号),批复了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82.42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桂财建[2009]116号)、【南宁市财政局、水利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南财经[2009]295号),其中: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帽子岭(1)水库总库容615万立方米,本工程总投资282.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74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8.42万元。项目业主为 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 [2009]220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那他村东南面
建设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82.42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年11月,完工日期为2010年10月,计划工期12个月
招标内容:大坝加固、溢洪道、进库公路、封堵副坝坝下涵管,在右岸山体修建一条隧洞,拆除重建放水塔,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等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
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携带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验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09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发售地点: 南宁市汇春路1号英华综合楼三楼301室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代理委托书)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联系卡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章,并且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验查。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价1250元,售后不退。
4.2现场踏勘与标前会:招标人将于9月28日上午9:00 时集中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可派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前往,集中地点: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6、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人: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
地 址:南宁市仙湖开发区彩虹路41号
邮 编:530200
联系人:李品珩 139*****616
传 真:****-*******(办)
邮 箱:*******@126.com">Ynggz*******@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汇春路1号英华综合楼三楼301室
邮 编:530028
联系人:唐琴 156*****823
传 真:****-*******
邮 箱:********11@qq.com">********11@qq.com
200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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