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配载中心二期(物流商务大厦)暖通空调招标公告
物流配载中心二期(物流商务大厦)暖通空调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海物流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海县物流配载中心二期(物流商务大厦)暖通空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KX2018-GZ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有企业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空调(详见采购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250.9395万元;最高限价:225.845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备投标产品制造能力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VRF空调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的销售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并与投标产品的品牌相一致)(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本项目安装工程必须由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
5、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以开标时提供的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由独立法人资格的VRF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作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货物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承担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指存在母子公司、控股公司、同属一控股公司下的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等各种关联关系的情形的机构)。
投标人还应符合合法经营、资信良好,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注: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开标时须提供所有资格证明资料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 6 月8 日至 2018年6月1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6.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金桥广场)15楼}。
联系人:薛丹明,咨询电话:139*****696。
6.3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6.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 请联系工作人员,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
7.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21 日16:30时(北京时间)前,各投标单位以非现金形式(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置换)。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 月 3 日9:00 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三、特别提醒: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6 月8日-2018年6 月15 日,投标人可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企业负责)人)2015年6月8 日至2018年6 月 8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 ********。
.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如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采购。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物流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回浦路宁海县物流园区
联系人:李祝强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金桥广场)15楼
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188*****886/****-******** 传真:****-********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帐号:
帐户名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北斗支行;
查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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