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沼液采购项目(二次)
凤庆县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沼液采购项目(二次)
凤庆县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沼液采购项目
(二次)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7〕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凤庆县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沼液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编号:ZC***************)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凤庆县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沼液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货物主要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沼液 | 沼液日产出不低于60吨,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525—2012《有机肥料》相关规定,产品应有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应标明有机质含量,总养分(N+P2O5+K2O)含量(以干基计)≥80g/L,其中pH在≤8.1,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mg/kg,总汞(Hg,以烘干基计)≤2mg/kg,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mg/kg,总隔(Cd,以烘干基计)≤3mg/kg,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mg/kg。 | 20000 | 吨 | 墩子山茶园 |
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4、交货地点:墩子山茶园;
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525—2012《有机肥料》相关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6、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应有与本次货物采购有关的内容);
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能力,提供大型沼液生产证明。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除其他必须的有效成分外还应包括:重金属不能超标、动物粪便不含抗生素);
5、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现场报名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132*****779)。
备注:该项目为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项目(电子与纸质同时进行)。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现场报名之后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三、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申请人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3 日(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厅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审核,还需提供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供应商报名的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购买时提供);(2)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除其他必须的有效成分外还应包括:重金属不能超标、动物粪便中不含抗生素);(4)有效的动物防疫合格证:(5)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注:如经检察机关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6)大型沼液生产证明;(7)网上报名成功截图(需显示公司名称及“已报名”字样)。
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上述的获取方式),两者均成功报名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进行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 15 时00分,地点为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6月27日15时0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lcggz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开标时间前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并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五、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下午18时以前。
(二)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供应商在报名期间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需打印投标保证金网上缴纳成功回执,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退还形式:退还给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0199-0246
财务电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凤庆县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
联 系 人:甘丽珠
联系电话:137*****00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群
电 话:15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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