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达轿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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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捷达轿车采购项目竞价招标公告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抚顺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捷达轿车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捷达轿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YZBZZ2018-0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玉宽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玉宽,***-********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丹,***-********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5-19号兴隆摩尔世界写字楼15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抚顺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捷达轿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的供应商按竞价公告截止时间要求参与,项目编号:QYZBZZ2018-098。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柒万伍仟陆佰元整(¥756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含综合单价限价)无效。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二)采购范围: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捷达轿车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明细表)。

(三)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交付使用。质量要求:合格。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合同价款的100% 。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营业执照需有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

三、竞价要求

(一)竞价文件内容要求:应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供应商承诺及供应商认为适合的内容等相关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印章)。

(二)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单价及合计价格均包括所需设备产品的采购、材料、运输、保管、损耗、安装、调试、质检(自检)、测量、检验、测验、试验、化验、检测设备、缺陷修复、管理、税费、人工费、利润、使用户正常使用并维护以及必须提供的技术培训服务费等。合同款按报价单位报价一次包死,除采购人同意的调整外,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包死价格。报价中所报设备必须符合本竞价公告的有关要求,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接收。

2、供应商可提供更加优于的技术参数,但应详细说明设备其替代技术参数的优于性能,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视为无效文件。报价单位人民币,供应商应填写详细设备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参数,如未填写属实质性不响应竞价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供应商提供设备应为原装新品,并承诺免费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竞价文件所有内容均应符合本竞价公告内容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竞价文件属实质性不响应竞价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

3、报价应注明综合单价及合价金额,并汇总总价金额(当小写报价与大写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报价表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印章。

(三)供应商应做如下承诺:供应商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对于竞价文件中所有内容均清楚无误,竞价截止时止我方完全清楚,并放弃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对竞价文件所有内容无异意。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供应商报价或其他任何竞价文件的约束。

(四)竞价原则:竞争优选,以最低竞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竞价单位报价相同则按技术参数、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推荐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及竞价过程未尽事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递交竞价文件时应提交竞价保证金,未提交竞价保证金的竞价文件拒绝接收。保证金需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交纳方式。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帐号:0186 2000 0100 0000 011

行号:********0881

竞价保证金交纳时间:竞价截止时间前。

(六)竞价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七)报价有效期:从2018年6月14日起90日(日历日)内有效。

五、竞价截止时间和竞价时间

1、竞价截止时间及竞价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14日10:00。

竞价文件应于竞价截止时间前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送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5-19号兴隆摩尔世界写字楼1501室);

2、送交竞价文件时还应提交竞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未提供原件属实质性不响应竞价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

联系人:吕玉宽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5-19号兴隆摩尔世界写字楼1501室

项目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

采购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限价(元)

合计(元)

1

捷达轿车

1.5自动时尚版,长/宽/高(MM)4501*1704*1469;轴距(MM)2604;车辆型号FV7150FCBBG,带导航,电子门锁,EA211直列四缸/16气阀电子燃油发动机,电子随速助力转向,国五排放标准,排量(L):1498,9寸导航显示屏,要求投标商为一汽大众授权的经销商

1

75600.00


合计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抚顺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捷达轿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的供应商按竞价公告截止时间要求参与,项目编号:QYZBZZ2018-098。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柒万伍仟陆佰元整(¥756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含综合单价限价)无效。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二)采购范围: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捷达轿车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明细表)。

(三)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交付使用。质量要求:合格。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合同价款的100% 。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营业执照需有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

三、竞价要求

(一)竞价文件内容要求:应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供应商承诺及供应商认为适合的内容等相关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印章)。

(二)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单价及合计价格均包括所需设备产品的采购、材料、运输、保管、损耗、安装、调试、质检(自检)、测量、检验、测验、试验、化验、检测设备、缺陷修复、管理、税费、人工费、利润、使用户正常使用并维护以及必须提供的技术培训服务费等。合同款按报价单位报价一次包死,除采购人同意的调整外,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包死价格。报价中所报设备必须符合本竞价公告的有关要求,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接收。

2、供应商可提供更加优于的技术参数,但应详细说明设备其替代技术参数的优于性能,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视为无效文件。报价单位人民币,供应商应填写详细设备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参数,如未填写属实质性不响应竞价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供应商提供设备应为原装新品,并承诺免费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竞价文件所有内容均应符合本竞价公告内容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竞价文件属实质性不响应竞价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

3、报价应注明综合单价及合价金额,并汇总总价金额(当小写报价与大写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报价表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印章。

(三)供应商应做如下承诺:供应商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对于竞价文件中所有内容均清楚无误,竞价截止时止我方完全清楚,并放弃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对竞价文件所有内容无异意。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供应商报价或其他任何竞价文件的约束。

(四)竞价原则:竞争优选,以最低竞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竞价单位报价相同则按技术参数、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推荐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及竞价过程未尽事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递交竞价文件时应提交竞价保证金,未提交竞价保证金的竞价文件拒绝接收。保证金需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交纳方式。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帐号:0186 2000 0100 0000 011

行号:********0881

竞价保证金交纳时间:竞价截止时间前。

(六)竞价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七)报价有效期:从2018年6月14日起90日(日历日)内有效。

五、竞价截止时间和竞价时间

1、竞价截止时间及竞价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14日10:00。

竞价文件应于竞价截止时间前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送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5-19号兴隆摩尔世界写字楼1501室);

2、送交竞价文件时还应提交竞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未提供原件属实质性不响应竞价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

联系人:吕玉宽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5-19号兴隆摩尔世界写字楼1501室

项目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

采购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限价(元)

合计(元)

1

捷达轿车

1.5自动时尚版,长/宽/高(MM)4501*1704*1469;轴距(MM)2604;车辆型号FV7150FCBBG,带导航,电子门锁,EA211直列四缸/16气阀电子燃油发动机,电子随速助力转向,国五排放标准,排量(L):1498,9寸导航显示屏,要求投标商为一汽大众授权的经销商

1

75600.00


合计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抚顺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捷达轿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的供应商按竞价公告截止时间要求参与,项目编号:QYZBZZ2018-098。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柒万伍仟陆佰元整(¥756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含综合单价限价)无效。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二)采购范围: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捷达轿车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明细表)。

(三)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交付使用。质量要求:合格。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合同价款的100% 。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营业执照需有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

三、竞价要求

(一)竞价文件内容要求:应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供应商承诺及供应商认为适合的内容等相关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印章)。

(二)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单价及合计价格均包括所需设备产品的采购、材料、运输、保管、损耗、安装、调试、质检(自检)、测量、检验、测验、试验、化验、检测设备、缺陷修复、管理、税费、人工费、利润、使用户正常使用并维护以及必须提供的技术培训服务费等。合同款按报价单位报价一次包死,除采购人同意的调整外,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包死价格。报价中所报设备必须符合本竞价公告的有关要求,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接收。

2、供应商可提供更加优于的技术参数,但应详细说明设备其替代技术参数的优于性能,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视为无效文件。报价单位人民币,供应商应填写详细设备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参数,如未填写属实质性不响应竞价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供应商提供设备应为原装新品,并承诺免费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竞价文件所有内容均应符合本竞价公告内容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竞价文件属实质性不响应竞价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

3、报价应注明综合单价及合价金额,并汇总总价金额(当小写报价与大写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报价表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印章。

(三)供应商应做如下承诺:供应商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对于竞价文件中所有内容均清楚无误,竞价截止时止我方完全清楚,并放弃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对竞价文件所有内容无异意。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供应商报价或其他任何竞价文件的约束。

(四)竞价原则:竞争优选,以最低竞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竞价单位报价相同则按技术参数、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推荐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及竞价过程未尽事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递交竞价文件时应提交竞价保证金,未提交竞价保证金的竞价文件拒绝接收。保证金需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交纳方式。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帐号:0186 2000 0100 0000 011

行号:********0881

竞价保证金交纳时间:竞价截止时间前。

(六)竞价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七)报价有效期:从2018年6月14日起90日(日历日)内有效。

五、竞价截止时间和竞价时间

1、竞价截止时间及竞价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14日10:00。

竞价文件应于竞价截止时间前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送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5-19号兴隆摩尔世界写字楼1501室);

2、送交竞价文件时还应提交竞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未提供原件属实质性不响应竞价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

联系人:吕玉宽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5-19号兴隆摩尔世界写字楼1501室

项目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

采购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限价(元)

合计(元)

1

捷达轿车

1.5自动时尚版,长/宽/高(MM)4501*1704*1469;轴距(MM)2604;车辆型号FV7150FCBBG,带导航,电子门锁,EA211直列四缸/16气阀电子燃油发动机,电子随速助力转向,国五排放标准,排量(L):1498,9寸导航显示屏,要求投标商为一汽大众授权的经销商

1

75600.00


合计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抚顺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捷达轿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的供应商按竞价公告截止时间要求参与,项目编号:QYZBZZ2018-098。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柒万伍仟陆佰元整(¥756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含综合单价限价)无效。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二)采购范围: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捷达轿车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明细表)。

(三)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交付使用。质量要求:合格。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合同价款的100% 。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营业执照需有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

三、竞价要求

(一)竞价文件内容要求:应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供应商承诺及供应商认为适合的内容等相关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印章)。

(二)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单价及合计价格均包括所需设备产品的采购、材料、运输、保管、损耗、安装、调试、质检(自检)、测量、检验、测验、试验、化验、检测设备、缺陷修复、管理、税费、人工费、利润、使用户正常使用并维护以及必须提供的技术培训服务费等。合同款按报价单位报价一次包死,除采购人同意的调整外,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包死价格。报价中所报设备必须符合本竞价公告的有关要求,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接收。

2、供应商可提供更加优于的技术参数,但应详细说明设备其替代技术参数的优于性能,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视为无效文件。报价单位人民币,供应商应填写详细设备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参数,如未填写属实质性不响应竞价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供应商提供设备应为原装新品,并承诺免费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竞价文件所有内容均应符合本竞价公告内容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竞价文件属实质性不响应竞价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

3、报价应注明综合单价及合价金额,并汇总总价金额(当小写报价与大写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报价表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印章。

(三)供应商应做如下承诺:供应商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对于竞价文件中所有内容均清楚无误,竞价截止时止我方完全清楚,并放弃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对竞价文件所有内容无异意。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供应商报价或其他任何竞价文件的约束。

(四)竞价原则:竞争优选,以最低竞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竞价单位报价相同则按技术参数、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推荐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及竞价过程未尽事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递交竞价文件时应提交竞价保证金,未提交竞价保证金的竞价文件拒绝接收。保证金需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交纳方式。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帐号:0186 2000 0100 0000 011

行号:********0881

竞价保证金交纳时间:竞价截止时间前。

(六)竞价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七)报价有效期:从2018年6月14日起90日(日历日)内有效。

五、竞价截止时间和竞价时间

1、竞价截止时间及竞价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14日10:00。

竞价文件应于竞价截止时间前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送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5-19号兴隆摩尔世界写字楼1501室);

2、送交竞价文件时还应提交竞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未提供原件属实质性不响应竞价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

联系人:吕玉宽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5-19号兴隆摩尔世界写字楼1501室

项目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

采购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限价(元)

合计(元)

1

捷达轿车

1.5自动时尚版,长/宽/高(MM)4501*1704*1469;轴距(MM)2604;车辆型号FV7150FCBBG,带导航,电子门锁,EA211直列四缸/16气阀电子燃油发动机,电子随速助力转向,国五排放标准,排量(L):1498,9寸导航显示屏,要求投标商为一汽大众授权的经销商

1

75600.00


合计

二、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4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5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轿车 捷达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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