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12331举报投诉话务平台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12331举报投诉话务平台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 dyly****************

三.采购项目名称:12331举报投诉话务平台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12331举报投诉话务平台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


148.8万元

项目内容主要是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6个坐席所需的设备、线路、终端以及话务管理平台,包括IP话机、网络设备及102条语音链路。平台投入运行以来,运用电话、网站、短信等多种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政策咨询和业务信息查询等专业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投诉举报公共服务水平,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信息支持。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自2013年以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一直承担该平台技术运维和服务支持工作,对该平台的架构及相关数据非常熟悉,团队业务能力较强,提供的服务优良,响应及时,尤其是政务服务网工作开展以来,积极配合我局开展与12345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了数据对接。综合考虑,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为确保系统稳定和安全运行,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将军路36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李翔

主任

杭州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陈志仁

调研员

浙江省财政厅

王洵

工程师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项目内容明确,要求合理。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为确保系统稳定和安全运行,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承担此项任务。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联系人:徐航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文北巷2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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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服务 举报投诉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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