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中心机房软硬件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档案局中心机房软硬件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财政审批编号:临[2018]208号)批准,现就湖州市南浔区档案局中心机房软硬件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安[2018]-N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8日-2018年6月14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龙王山路1278号(中大绿色家园营业房);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4、提供供应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近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截止前2个月内有效(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磋商小组根据竞标文件认定。 八、磋商保证金:叁仟元整(以网银或电汇方式提供);磋商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银行帐户 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同时必须确保银行缴纳凭证上体现本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8]-N009,必须确保在竞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帐户汇至: 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 九、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6月19日上午9:00时前将竞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详见二楼大厅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18年6月19日上午9: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开标,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业务咨询: 湖州市南浔区档案局 联系人:许建强联系电话:****-*******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晓云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湖州市南浔区档案局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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