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分厂工程招标公告

化工分厂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净月石油经销有限公司化工分厂工程
招 标 公 告

1、 长春市净月石油经销有限公司的长春市净月石油经销有限公司化工分厂工程 ,已由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为长春市净月石油经销有限公司化工分厂工程,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总投资额500万元;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建、电、水暖及轻钢结构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小合台工业区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 年9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9 年 11月 30 日,工期83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吉林省诚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9年8月24日至 2009 年8月28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2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9月4日 9 时 30 分,提交到吉林省诚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诚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 人: 长春市净月石油经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8*****777

联 系 人:韩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诚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博硕路499号

邮政编码: 130117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佟欣

日期: 2009 年8月 2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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