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花卉市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公园花卉市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盐塘河公园花卉市场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地区:江苏省发布时间:2009-9-1类别:环保/绿化/风景…详细内容:盐塘河公园花卉市场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S********1

工程名称: 盐塘河公园花卉市场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盐塘河公园内

工程规模: 花卉市场绿化工程施工, 投资额约1000万元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YCS********101

标段名称: 绿化工程施工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 1000

计划发包时间:2009-9-2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贰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

公告发布日期 :2009年9月1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09年9月2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9年11月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9年9月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9年9月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的盐塘河公园花卉市场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筹措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塘河公园花卉市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盐塘河公园内。

3、工程规模:花卉市场绿化工程施工, 投资额约1000万元。

4、要求工期:计划2009年9月20日开工,施工工期4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发包范围:盐塘河公园花卉市场绿化工程施工,包括苗木的采购、栽植、养护等项内容;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四、发包方式与标段划分

1、本招标工程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资质标准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4、本次招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全数入围办法确定潜在的合格投标申请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八、请申请人于2009 年 9 月 1 日 9 时至2009 年 9 月 8 日 9 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材料袋上标明“盐塘河绿地花卉市场绿化工程投标报名申请”字样,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贰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2)已填写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三份,必须注明所投标段);

(3)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盖有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盖有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章”的复印件;

(5)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3人)2008年7月份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以上证书和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证书资料原件或盖有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章”的复印件在资格预审时进行核对】

九、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由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提供(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水木华羽服务窗口(鹿鸣东路6号三楼)电话:****-******** 137*****428 135*****916;网址:yaya8299@163.com)。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按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的要求及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或者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盐城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王兆和 联系人:王 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37*****428

地址:盐城市开元路8号 地址:毓龙东路37号1—203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附件:盐塘河公园花卉市场绿化工程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及工期、施工方案、投标人经历及业绩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二、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3%。

三、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投标报价清单中的序号、项目名称、清单项目的顺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3.2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数量与综合单价相乘不等于合价的或合价之和不等于投标总价的,每有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3.3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工期要求,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工期要求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方案 19分

施工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8~19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方案一般应具备但不仅限于如下十一项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2)施工方案中,应特别注明苗木成活率的措施;

(3)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初步布置;

(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5)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6)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7)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9)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0)夜间施工、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四)投标人经历及业绩 1.0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园林绿化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家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0.6分,有效期二年;国优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1.0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业绩有效期计算从获得质量等级(荣誉)证书(或文件)颁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证书与文件颁发日期不一致的以文件颁发日期为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五、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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