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病床、移动空气消毒机等招标公告

医用病床、移动空气消毒机等招标公告

编号:CZ-*******-X

尊敬的供应商:

受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委托编号为278),购置一批医疗用品,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本询价函,自行选择是否作出响应,贵单位报价函一经我中心接收,即不可撤回;贵单位报价函一旦被确认,该报价即为合同价,并按照报价函的承诺履行,否则将按有关法规接受处罚。

  一、采购需求:(供应商也可提供与要求相近的货物,并在报价函中详细说明)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备注

医用双摇床

不锈钢床头、床边

6张

医用单摇床

不锈钢床头、床边

23张

医用固定床

不锈钢床头、床边

20张

医用电动吸引器

1台

医用治疗车

2辆

医用抢救车

1辆

医用护理车

2辆

紫外线灯架

30W

110盏

移动空气消毒机

100立方米消毒达标

1台

贵单位应确保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

  二、报价要求:

1.贵单位若愿意参加此项目竞争,应就以上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向本中心做出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所有税费及运输、装卸、安装、保修等费用均包括在报价中;

2.报价函中应有产品规格、技术参数、详细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服务承诺、相关业绩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应加盖企业印章并按要求密封);

3.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函的同时提交能反映报价产品的样式的图纸、图册或照片等;

4.供应商应将报价函于2006年10月20日16时前送至: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注意事项:

1.供应商若对本询价函有疑问,应于2006年10月18日9时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本中心将于2006年10月18日16时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2.报价函中应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

3.报价函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4、报价函应按附件“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价函”的格式填报、签字和盖章。如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报价,询价小组可视情况判定是否予以作废。

四、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应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2000元的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现金、银行汇票的方式递交保证金。请汇至或交至如下帐号:户名:巢湖市会计核算中心(采购保证金);开户银行:巢湖市工行卧牛分理处;账号:********3

2、报价供应商应提交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或原件,以证明保证金已经汇出。在评审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报价供应商,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

3、如果发生下面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况,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1)、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拒绝根据约定条件签订合同;

(2)、报价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质证书或相关材料、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截止之日起30日)内撤回报价;

(3)、报价供应商的其他不正当行为。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凭交款凭证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或根据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五、成交因素:

本次询价由询价小组进行评审,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决定成交供应商:

1.价格;

2.产品性能、技术参数、交货期、企业信誉、售后服务能力、公司规模业绩等;

3.报价函的制作质量,即是否严格按照询价采购函的要求填报报价文件。

  六、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交纳本次询价采购的标书工本费(含评审费)总计300元。

  七、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在成交后三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询价采购函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一式叁份,必须经买方、卖方签字盖章,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买卖双方各保留一份,采购中心保留一份。

  八、质量验收:

1、货物验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所交的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2、货物质量必须与投标许诺及合同要求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九、付款方式

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以内付95%货款,货款的5%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满一年后一次付清。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孙会芹 联系电话:****-*******

138*****166

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巢湖市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4层);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238000 ;联系人:吴小姐、赵小姐。

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10月11日

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价函

致: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已经收到贵中心编号为CZ-2006 182-X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本次总报价为(大写) 。

一、 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 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 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 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同意将贵中心货物询价采购函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帐号,供退还保证金:

户名: 开户行:

帐号(请填完整):

二、 货物报价表(格式)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厂家名称

品牌、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备注

1

医用双摇床

6张

医用单摇床

23张

医用固定床

20张

医用电动吸引器

1台

医用治疗车

2辆

医用抢救车

1辆

医用护理车

2辆

紫外线灯架

110盏

移动空气消毒机

1台

总价人民币大写:

三、详细配置、技术参数:

四、售后服务条款(详细)

五、资格证明文件(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

六、提供的产品图片及技术资料

七、附供应商相关业绩:

报价人:(公司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200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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