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关于江西省彭泽县矶山工业园110KV增量配电网业主选定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XJYZBPZ-2018-017】公开招标公告
[彭泽县]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关于江西省彭泽县矶山工业园110KV增量配电网业主选定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XJYZBPZ-2018-017】公开招标公告
[2018-06-08]
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西省彭泽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江西省彭泽县矶山工业园110KV增量配电网业主选定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XJYZBPZ-2018-017)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数量 | 规格(项目容量) |
矶山工业园110KV增量配电网业主选定招标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2*40MVA |
注:本项目内容包括配电业务建设所有的设备、服务及售后。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无须提供)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承诺在彭泽县境内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投资建设试点区域内配电基础设施,负责运营管理配电网,遵循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获取合理投资收益,履行安全可靠供电、保底供电和社会普遍服务等义务(提供承诺函原件);
3、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原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地位、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的授权委托人须出自牵头人。
注: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原件的提供原件查验。
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资料:(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以上第2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查验);
4.购买标书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8年06月15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江西省彭泽县商贸广场(原水泥一厂)12栋2单元202室)购买招标文件,并可查阅相关信息;标书售价:3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4:0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4:30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4:30
开标地点:江西省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8号开标厅;
6.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
7.其他说明
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采购单位:江西省彭泽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9*****172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1*****141
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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