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的委托,现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磋商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0634-1840XZ3Z0113
项目预算: 万元
磋商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348法网信息平台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指挥调度系统的监理工作,具体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和被授权人及法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2.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2.7所投产品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2.8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副本;
2.9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10项目总监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有效的资质原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前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查验,同时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三、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3.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6月8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每天上午10:00-13: 00,下午16: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凡通过报名的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元。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5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通过报名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99。
3.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13楼新疆招标有公司招标三部。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11:00(北京时间)。
4.2磋商时间:2018年6月20日 11:00时(北京时间)。
4.3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13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联系人:孟勇
联系电话:138*****001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
六、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贞贞、张相宇
联系电话:****-*******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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