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孚烟叶仓储(设计)招标公告

东孚烟叶仓储(设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建融(X—2009)招字02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孚烟叶仓储(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烟草总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中烟办[2009]1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 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后续设计及服务(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 公开 (公开、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东孚烟叶仓储(设计) ;

2.2. 建设地点:海沧东孚镇西山村北侧,鸡笼山南侧,西侧紧邻天竺山;

2.3.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烟叶醇化库10.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变配电室300平方米、水泵房90平方米并配置供配电、照明系统、给排水、通风除湿、空调等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及辅助用房2000平方米;新建室外管线、道路、大门、围墙、道路及绿化等工程。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74万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3.05亿元(含土地购置费等费用)。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烟叶醇化库、配电室、水泵房、管理及辅助用房等及其配套等设计服务工作。

2.6.2. 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继服务工作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2009年12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应具备至少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同时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也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2006年9月2日起)完成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同一项目可累计)的烟叶仓库项目设计。(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设计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若以上证明资料无法体现,可由建设单位(业主)出示相关证明资料,相关证明资料应为原件且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否真实性的权力));

3.1.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2 日至2009年9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玖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 9月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 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09年10月23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暂定为20000万元、计费系数为 1.0 ,上下浮动幅度为 下浮2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暂定为 453.44万元。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 / 元(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8.1.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新阳路1号;

法定代表人: 王道宽;项目授权委托人:黄宏 ;

联 系 人:刘建忠;联系电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 361022 。

10.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原大西洋海景城)15D座;

法定代表人: 孙晓丹 ;项目授权委托人: ;

联 系 人: 叶俊斌 ;联系电话: ****-*******转33 ;

传 真: ****-******* ;邮政编码: 361004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户名称:农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帐 号: ***************

缴交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前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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