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区环境保护局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和保护区划分项目需求公示
莱城区环境保护局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和保护区划分项目需求公示
莱城区环境保护局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和保护区划分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水源基础情况调查、水源地范围内污染源调查、环境管理现状调查、保护区划分、编制完成《“单村联村重点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等采购。 预算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莱城区农村单村、联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保护区划分,214个点位 。 采购预算安排:财政专户资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建设实施,满足使用单位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及省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遵照国家相关标准 。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需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实施时间和地点以甲方要求为准。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的内容和服务要求,执行国家及省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服务期限:15 日历天。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期: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标准:严格遵照国家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06月11日起,至2018年06月13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06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莱城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朱立群 电话:0634-******* 地址:鹏泉西大街148号 采购代理机构:莱芜中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女士电话:****-******* 地址:莱芜市万福北路49号 莱城区财政局 2018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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