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平整工程-石方爆破工程招标公告

土地平整工程-石方爆破工程招标公告

永和贤江村西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石方爆破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2009】16号、建用字【1996】第7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代业主: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现对永和贤江村西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永和贤江村西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石方爆破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文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欧阳光 联系电话: ***-********139*****55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永和贤江村西侧地块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招标内容为本工程石方爆破、装运归堆及石方清运,本工程分三个标段,其中,A标石方约60万立方米,预计发包价约3500万元,B标石方约60万立方米,预计发包价约3500万元,C标石方约60万立方米,预计发包价约3500万元。

投标申请人可以选择同时报名申请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可以中两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三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为该投标人保留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最高报价值相对较大的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该投标人投标最高报价值最小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最高报价值最小的标段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申请人同时报名申请两或三个标段,可以只报一个项目负责人和一套项目班子)。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年 9月 7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年 9 月 8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二、三级资质等级的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不少于各标段的预计发包价);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民航机场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具有广州市公安局颁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不含临时许可证);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在所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各标段分别按本公告第十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投标报名资料按标段分别提交。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参照《关于确定科学城炸石工程投标限价的复函》(穗开财建【2003】82号)规定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以炸石点与10千伏以上供电线或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影响的建(构)筑物(如工厂、村庄等)的距离分为:0~300米以内,限价为 70 元/m3;300~500米以内,限价为 60 元/m3;大于500米,限价为 40 元/m3,具体石方量以广州开发区规划国土局审定为准,投标最高报价值已包含采用各种爆破方式所需费用。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担保:A标70万元人民币,B标70万元人民币,C标7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已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且符合招标条件的施工企业,凭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缴费证明材料,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业主: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代业主: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 月 日

附件一:

永和贤江村西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

—石方爆破工程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GZZB200612-013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下载查阅。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以下无正文)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广州市公安局颁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复印件(不含临时许可证)

原件备查

11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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