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标段施工(二次公告)
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标段施工(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标段施工(二次公告)已经由新教材办【201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第六中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标段施工(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第六中学 2.工程规模:艺体楼、学生公寓楼、运动场附属配套设施及校图书馆改造;校园消防整合。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KSS****************1002 | 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标段施工(二次公告) | 整合学校消防设施工程,建设完备的消防预警设备和消防设施工程 | 6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疆外企业必须提供进疆企业备案手续。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8年06月07日 10时00分 到 2018年06月13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6月14日至2018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16层1618号) 3.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 六、其他说明 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第六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16层1618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周大鹏 | 联 系 人: | 刘嵛凤 | |||||||
电 话: | 133*****008 | 电 话: | 177*****022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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